招标编号:GZCG2017-WZ-06
1. 招标条件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工程已由广东省政府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交通函〔2013〕2776号)、原铁道部以《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计函〔201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及业主债务性资金,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由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按照60%:40%共同出资,银行贷款50%。项目业主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轨枕(含岔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线是珠三角轨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及珠三角地区联系澳门的重要客运通道,是一条兼顾城市轨道交通功能的城际铁路。本线位于珠海市境内,线路全长39.475km,起自广珠城际的珠海站,终至珠海机场站,并预留与广佛江珠城际铁路接轨条件。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拱北至横琴段工程,珠海站(含)至长隆公园站(含),线路长16.86km,建设总投资约为69.86亿元,主要工程量有:特大桥1座2063双线延长米、大桥301单线延长米;隧道1座12585双线延长米,桥隧比例87.6%(不含地下站部分);设珠海高架站1座,湾仔北、湾仔、十字门、金融岛、横琴、长隆公园地下站6座;长隆公园站设综合工区1处。二期工程为长隆公园站(不含)至珠海机场站。
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本次为一期工程甲供物资中的厂制轨枕(含岔枕),共1个包件,具体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7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