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原县东绕城、荣丰路、凤凰路、兴原路、道路两侧树池封檐板铺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由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9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五原县东绕城、荣丰路、凤凰路、兴原路、道路两侧树池封檐板铺装工程
2.2、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
2.4、工期:20日历天
2.5、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东绕城、荣丰路、凤凰路、兴原路、道路两侧树池封檐板铺装
2.8、招标编号: SDHG-2017-021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投标单位必须先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持审核合格表方可报名;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进企业执行建市【2015】140号文件及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有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 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