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清苑热电有限公司中水、脱硫系统污泥无害化处理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中水、脱硫系统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将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再生水深度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脱硫生产工艺产生的污泥;相关设备检修时设备内部积存的污泥;由于脱水机等设备故障误排放到地面的污泥外运以及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间整洁;污泥外运污染的道路、环境的清理;污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以上过程中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等环保事件。
二、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
2.3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的处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项目发票复印件)。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3日。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四、申购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4.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标书费金额:849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2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 送达地点:石家庄(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开标地点同送达地点。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招标范围:
将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再生水深度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脱硫生产工艺产生的污泥;相关设备检修时设备内部积存的污泥;由于脱水机等设备故障误排放到地面的污泥外运以及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间整洁;污泥外运污染的道路、环境的清理;污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以上过程中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等环保事件。
二、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
2.3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的处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项目发票复印件)。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3日。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四、申购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4.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标书费金额:849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2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 送达地点:石家庄(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开标地点同送达地点。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