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文
1、招标条件
本
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由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17]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建设资金为
除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主要拆除两栋教学楼、一栋综合楼共1362平方米,拟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综合楼(地下一层为车库),建筑面积为9504.7平方米;新建200米标准化运动场、校门、围墙、校道、校园绿化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绿色设计、协助甲方完成图纸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配合服务等);
2.3 估算造价:
约72.13万元;
2.4 工程地点:
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
2.5 建设工期:
45天(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
采用勘察设计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1)具有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有
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选定一个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6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1日18:00 时。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http://125.89.199.22/Login.aspx)进行报名。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免费
下载:(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年7月13日14:30时到
2017年7月13日15:00 时提交到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
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文化路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58907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
联 系 人:
李杨、刘工 联系电话:
0753-6115918
日期: 2017 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