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文化广场(扶贫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文化广场(扶贫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批复单位/招标人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
项目名称 |
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文化广场(扶贫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批复文号 |
/ |
批复单位 |
/ |
招标人 |
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文化广场(扶贫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文化广场(扶贫项目)已获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信宜市洪冠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该工程包含新建舞台(包舞台台阶)、混凝土广场地面(包篮球场)、广场砖地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标段划分定为1个,计划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本工程为扶贫项目,为节约资金,帮助村民多办实事,欢迎综合实力强、信誉好、愿意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并尽量合理降低报价进行施工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于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至2017年6月27日17时00分到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官山三路333号怡景花园A栋3梯1001房)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2)在有效期时间内的证件资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2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7日15时00分,地点:茂名市官山四路2号茂名供电局十八楼开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zhx888@vip.163.com。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到场(开标检验本人身份证)。
7.
8. |
|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