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汽轮机采购买方为国内电力板块业务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527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汽轮机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5275。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汽轮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业绩要求 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汽轮机设备能力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属公司具有2台套50MW及以上高温高压电站抽背式汽轮机的投运业绩(需提供最终用户的用户证明复印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6月21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28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