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博东科技园低丘缓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博府发改【2016】8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现对
博罗县博东科技园低丘缓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博罗县博东科技园低丘缓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博罗县杨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业钊 联系电话:1392834994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8664543752
招标监督机构: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2-6295610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
四、项目概况:占地面积0.78平方公里,场地土方量约2352417立方米,在低丘缓坡范围内建设樟岭路、规划一路、双杨路、规划三路、高岭路、黄果路六条水泥混凝土路面。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0.78平方公里,场地土方量约2352417立方米,在低丘缓坡范围内建设樟岭路、规划一路、双杨路、规划三路、高岭路、黄果路六条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招标控制价】:179602634.34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
招标文件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月
24日至
2017年
6月
2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月
29日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7月
3日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
注: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
nth="1" year="2014">2014 年 1月 1日至今单独中标且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验收材料”栏中的竣工验收日期所记录的日期为准,中标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网页信息打印件与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须一致。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具体详见穗建筑【2016】1656号文)。(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交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并提供该业绩在企业库中的编号,未提供编号的或者经评委核实企业库中查无该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一并上网公示。如提交虚假的业绩证明资料,一经查实,除依法依规处理外,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投标。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开具均有效)。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
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博罗县杨侨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52-6690212
地址:博罗县杨侨镇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n)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1000元。
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时还需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下载)。
十六、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博罗县杨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