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JZB-XZBR-NQ170008
一. 招标条件:
那曲地区比如镇察隆村等3个建制村通畅项目一阶段施工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下达脱贫摘帽县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藏交发〔2017〕179号)批准建设,由(那交发〔2017〕90号)批准进行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比如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比如镇察隆村等3个建制村通畅项目一阶段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那曲地区比如县境内,路线1:全长0.31公里,起点位于比如县比如镇察隆村西口接比扎线K0+000,终点位于比如县比如镇察隆村村尾东口K0+310;路线2:全长1.244公里,起点位于比如县比如镇比扎线与珠德村公路岔路口K0+000,终点位于比如县比如镇珠德村珠德寺正门;路线3:全长10.128公里,起点位于比如县比如镇S205线切玛村岔路口KO+000,终点位于比如县比如镇切玛村K10+128。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地区比如县境内;
2.6工期:12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承担本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