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银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7〕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宁夏自治区政府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监理二标段
2.2招标编号:JZNXB-2017-20
2.3招标范围:本标段包括航站区35KV变电站改扩建工程(包括新建35KV变电站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变配电装置及室外总图工程等内容)(总投资约2391.63万元)的施工等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服务地点:银川河东国际机场
2.5服 务 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按2年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3.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电力工程专业),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