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04152017050016
1、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小长甸村一至八组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投字[2017]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7]0513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改造全长2.392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4cm贯入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浆砌挡墙3处60延长米,新建圆管涵7道42延长米。
2.2建设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小长甸村一至八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2017年7月20日开工,2018年7月2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9点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