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农贸(含三鸟)市场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第二次)
编号: DB-2017-29
1、招标条件
本
大埔县农贸(含三鸟)市场EPC项目已由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埔发改〔2017〕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
除争取银行融资外,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
:(1)规划用地面积10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67.22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7167.22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农贸(含三鸟)市场大楼6989.38平方米;新建1栋垃圾中转站177.84平方米;(2)室外场地:绿地面积3117.9平方米,露天停车位104辆,室外电气接入等室外附属设施;(3)新建一座宽13米,长50米的桥梁;其中,预制空心板桥面积650平方米,引桥300平方米。总投资约3234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2.3 工程地点:
大埔县湖寮镇入双坑老砖厂凹下;2.4 建设工期:
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2.5承包方式:
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含3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 资质;(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
工程建设房建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担任过总承包(EPC)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
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设计类高级职称。(3)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4)地质勘察负责人须具有
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含三家)单位组成,且应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须在领取
招标文件前(正常办公时间)由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七楼城乡建设股领取踏勘证明后自行踏勘项目现场,然后到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七楼城乡建设股盖章。(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5522903 )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2)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设计方案的补偿对象、补偿费的标准
未中标人设计成果不补偿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6.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按附件一格式编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总承包项目经理房建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勘察负责人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提交后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6)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按附件二格式编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加盖公章的《××投标企业已到大埔县农贸(含三鸟)市场EPC总承包工程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9)省外企业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等级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证明资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6.1.1款(1)~(9)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属于联合体成员方的材料还要加盖成员方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资料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6.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如下);
时间
2017年
6 月
26 日至
2017年
6 月
30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
节假日除外)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九楼)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
1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 月
21 日
上午9:30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
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地址: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九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地址: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九楼)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