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海榆东线(国道223)亚龙湾至吉阳转盘公路改造工程 已由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三发改投 〔 2017 〕 36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起点位于亚龙湾路口,终点位于吉阳转盘,道路全长2850m,路幅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电信管沟、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2.2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 ;
2.3 工程控制价:估算价约26274.58万元(控制价包括:工程设计费约:902.6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5371.98万元,作为合同暂定价,各项费用结算价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4 工期:3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采用EPC方式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建设。
2.6 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且最多允许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年 6 月 22 日至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