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委托,就其无锡市新吴区农村建设用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市新吴区农村建设用地调查项目,ZXTCCG20170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进一步贯彻《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6号)要求,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14号)要求,依照《地籍调查规程》(TD T1001-2012)等有关土地调查的规定,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全面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查清我区15平方公里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和权属情况,全面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数据库,形成成果分析报告。同时完成鸿山街道的农村宅基地、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为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依据,为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步提升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提交成果时间要求:初稿于2017年8月31日前递交采购人,送专家论证稿于2017年9月10日前递交采购人,经专家论证后的最终稿于2017年9月30日前递交采购人。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不动产测量);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