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江苏兴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江苏兴力监理公司2017年仪器仪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JSDL-XLWZ-2017-06-002,具体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评审期间,供应商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3.1谈判人及其谈判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销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代理、经销谈判时,其谈判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
(2)谈判产品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3C等)。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取得有效出厂合格证书,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谈判技术规范要求。
(5)谈判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谈判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谈判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谈判人及其谈判产品须满足相应谈判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批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本批次谈判接受代理商或者经销商谈判。
4.2 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至2017年6月28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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