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2 工程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1.3 工程简介:本工程于鹿泉区经济开发区建设2×46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铜冶镇西区建设2×14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铜冶东区新建2×7MW燃气蒸汽锅炉房一座,上庄镇建设4×14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新建燃气锅炉房至各现有用户热力站高温水管网约23KM,及配套隧道工程项目。将开发区内热力站由汽-水换热热力站改造为水-水换热热力站,涉及改造合并热力站10座;铜冶镇拆除原有锅炉后,在原址建设水-水换热热力站,涉及新建热力站6座。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本工程施工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开工,2017年9月13日管道安装完成,2017年10月1日完成管网清洗、试压,2017年11月5日完成整体调试,2017年11月22日完成168试运行,2017年12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鹿泉南部区域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的施工、调试、试运行的监理,包括锅炉、热力站、管网、隧道的土建及安装工程、管网的特殊穿越工程、管网沿线的绿植迁移及恢复工程等。包括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全过程的监理。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部通过168小时移交试生产后一个月内,监理单位需按时完成所有资料归档工作;本工程项目全部通过168小时移交试生产后六个月完成监理工作。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2年5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五项20KM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投标人要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业主方联系人级联系方式。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4日9:00起至2017年6月2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56元/标段。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