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南宁供电局2017-2018年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维护业务已由南供电财〔20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1672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宁网区
2.2建设规模:南宁供电局2017年度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维护业务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18.07.31
2.4招标范围:1. 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兴宁供电分局、城西供电分局、江南供电分局、五象供电分局及邕宁供电公司管辖内已竣工可进入代维护阶段的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详见附件:维护项目清单)及维护期限内新增的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其中运行维护工作范围为从电网电源点至法定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或由低压供电的配电室、低压开关(不含客户专用设施)等电气装置至居住区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气装置包括中、低压架空线、电缆线路,户内外开关站,配电室,箱变及杆变,分接箱、电表箱等;附属设施包括中低压线路通道、电缆井(沟、管、桥架)、配电房等。
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对配电设施的巡视、维护、检测和分析。中低压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测每月1次。运行维护的巡视、检测内容详见附件《居民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巡视、检测内容表》。
2. 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的预防性试验、设备缺陷、故障的修理(抢修)及特殊巡视等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其中配电设施的故障和紧急事故处理,按照公司《高低压配电网日常紧急抢修管理业务指导书》及报95598受理执行,应急抢修项目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应急项目管理业务指导书》5.2.2项相关要求执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特殊巡维、预防性试验等运维工作,应录入南方电网资产管理系统进行闭环管理,由分局、县级供电企业归口管理单位下达工作任务单,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付给。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1个标包,标包划分如下:南宁供电局2017-2018年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维护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伍级、承修类伍级、承试类肆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机电专业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5)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8)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9)具有自行办理工程所在地开工相关手续的能力并有书面承诺;
(10)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及时的质保期内维修能力;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18时30分至2017年6月30日1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