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航空经济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空经济服务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空经济服务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地区如意西路以东、西七路以南、西八路以北;
2.3总投资额:约为939.89万元;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2094㎡(合18.14亩),总建筑面积61044.14㎡,地上建筑面积42218.58㎡,地下建筑面积18825.56㎡。地上部分11层,地下部分2层。建筑高度45.0m,为一栋商务写字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具体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一卡通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机房工程、弱电管网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办理验收手续、培训、保修等全套服务内容;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需在有效期内)或已更换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财务要求: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13、14、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2)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须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经理不可以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同时提供该项目发票原件,发票金额不得低于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
3.5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有违法失信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有失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三个月(指2017年2、3、4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5 月 19 日至 2017 年 05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