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央机厂委托,对其天然气辐射发生器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立项文号:同煤企计便字(2017)3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然气辐射发生器及配套设备
2.2招标编号:ZBH-2029271706
2.3交货地点:山西大同矿区新泉街
2.4交货期:合同约定
2.5招标内容:
天然气辐射发生器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含安装);包括系统设计、辐射采暖设备(含吊装及附属配套件)325套(含温度控制系统)、燃气报警器(含安装)325个,燃气报警器控制箱(含安装)90个,燃气防爆轴流风机(含安装)90台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两个采暖季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及相关设备的安装施工资质以及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4国家如有强制要求的需提供货物的检测或鉴定证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具有至少3项类似供货业绩或与招标设备相同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3.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7国产主体设备燃气辐射发生器只接受生产商参加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持单位授权书、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ISO19001认证原件或ISO14001原件或OHSAS18001认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效期限内的检测报告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应的代理授权文件、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合同违约行为及为全部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承诺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3.9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周六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