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2017年FTTH用电工套管、行线槽及配件供应商备货采购,(招标编号:DXZB2017005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本次招标的货物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及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序号 货物名称及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1 过路盒86*86 个 3.01 20 Ф16波纹管锁扣(软管) 个 0.91
2 PVC槽板100*60mm 米 7.27 21 Ф25波纹管锁扣(软管) 个 1.00
3 槽板四通100*60mm 个 2.97 22 直线槽 个 1.26
4 PVC线槽(60*22MM) 米 4.69 23 弯角 个 0.42
5 PVC线槽直接(60*22MM) 个 1.21 24 阴角 个 0.52
6 PVC线槽三通(60*22MM) 个 1.59 25 阳角 个 0.58
7 PVC线槽四通(60*22MM) 个 1.74 26 卡钉扣 个 0.50
8 PVC线槽弯角(60*22MM) 个 1.42 27 PVC管16MM 米 1.22
9 PVC线槽阴角(60*22MM) 个 1.42 28 PVC管25MM 米 1.87
10 PVC线槽阳角(60*22MM) 个 1.36 29 管卡(配套16MM管使用) 个 0.72
11 过路盒(配套60*22MM线槽使用) 个 2.59 30 管卡(配套25MM管使用) 个 0.50
12 直通Φ16 个 0.62 31 过路盒锁扣(配套16MM管使用) 套 0.90
13 直通Φ25 个 0.75 32 过路盒锁扣(配套25MM管使用) 套 0.91
14 三通Φ16 个 0.89 33 过墙套管 套 0.49
15 三通Φ25 个 1.02 34 光缆固定槽 只 0.26
16 角弯Φ16 个 0.35 35 线缆软管 根 0.58
17 角弯Φ25 个 0.46 36 收尾线槽 根 0.36
18 Ф16波纹管(软管) 米 1.72 37 封洞线槽 根 0.62
19 Ф25波纹管(软管) 米 2.16 ——
说明:
(1)本项目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300万元,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3)本次招标的主要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书要求。
(4)交货时间: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重庆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仓库(江津仓库或万州仓库,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江津仓库地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中国工艺重庆物流园
万州仓库地址:万州区双河口厦门大道988号电信配送中心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中相应的份额。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和预计中标金额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计中标金额(万元)
第一名 60% 180
第二名 40% 12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1“货物清单”表,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如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出具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投标。
2.4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格式自拟),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其它纳税人可以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