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汽轮机区域高压缸、主汽门调节阀保温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现场设备情况及工作计划,将主汽门联合调节阀、汽轮机高压缸上缸、高压缸下缸及高压缸的连通管线的保温替换为可拆卸式的结构(软保温),供应商应根据设备结构、现场条件及工作计划等制定详细的方案及施工计划。
3. 招标范围
负责执行海南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汽轮机区域高压缸、主汽门调节阀保温改造工作,投标人需遵守的内容、材料整改要求、保温棉技术要求等见《2号机组汽轮机区域高压缸、主汽门调节阀保温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 乙方必须有相关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型式试验证明,详见《技术规格书》供方及人员资质要求。
4.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