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同心大道跨清水河大桥至永安街道路工程VI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试验  华润电力  工作服  保温管  起重机  输送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同心县同心大道跨清水河大桥至永安街道路工程VI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同心县同心大道跨清水河大桥至永安街道路工程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6】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

 1.招标条件 

本同心县同心大道跨清水河大桥至永安街道路工程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6】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建设单位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VI标段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城。
2.2招标规模:道路总长3832m。VI标段为本项目K1+600-K2+000,长400米。建设内容:道路、管沟、给排水及路灯等。
2.3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以上建设内容监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为施工,二标段为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建市政工程限定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投标承包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故本项目施工谢绝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参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投标企业,请于2017年6月23日08:00至2017年7月3日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