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西吉县2017年脱贫销号村第一批道路工程”已由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发[2017]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
2.2、建设规模:建设兴平乡等9个乡镇四级公路主支线共147.98公里.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90天
2.4、招标内容:
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全部内容的监理
2.5、标段划分:
施工:十一个标段
监理: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施工标段(一至十一标段):
3.1.1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上年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
监理标段(十二、十三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建设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被人民法院列入在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