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用途 :一标段:5.5吨水罐消防车2辆,共计90万元;8吨泡沫联用消防车1辆,60万元。二标段: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共计84.4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一标段具备车辆的经营范围;二标段具备消防器材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如是代理商需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人签订的有效代理协议。(4)消防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国国家强制性设备认证证书(3C认证)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标段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6-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