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C0、C1、C2皮带除铁器改造项目
1.2 招标范围
本次除铁器招标项目为CO、C1、C2皮带机头部区域室内使用,除铁器选用T3级(1500高斯),其中C0和C2皮带带宽均为800mm,带速为1.8m/s;C1皮带带宽为1000mm,带速为2.5m/s。C1皮带机头部电磁除铁器一台套(含隔离护栏)为新增项目,C0、C2皮带头部除铁器各一台套(含隔离护栏)为改造项目。新增及改造的除铁器均应能实现自动卸铁,轨道小车采用电动跑车,限位开关灵敏可靠,满足程控启停操作要求。满足先投、停除铁器再启、停皮带的要求,除铁效果良好。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申请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2.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2.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申请人近2年内(自2015年5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3项及以上在装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机组电厂输煤系统的除铁器改造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从2017年6月24日8:30起至2017年6月30日17:3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7元/标段。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