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州城区彬芳大道及华南大道市政道路公交站亭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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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梅州城区彬芳大道及华南大道市政道路公交站亭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34、80号批复单位梅州市发展和改革
项目名称 |
梅州城区彬芳大道及华南大道市政道路公交站亭改造工程 |
批复文号 |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34、80号 |
批复单位 |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梅州城区彬芳大道及华南大道市政道路公交站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州城区彬芳大道及华南大道市政道路公交站亭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34、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人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改造彬芳大道东山桥至丽都中路段共10座公交站亭,工程包含拆建公交站亭、拆除绿化带、移除树木、挖补人行道、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它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预算审核造价:5062186.34元;
2.4 工程地点:梅州城区彬芳大道东山桥至丽都中路段;
2.5 建设工期:45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符合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 2016 年 12 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2日18:00时。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http://125.89.199.22/Login.aspx)进行报名。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8:30时到2017年7月17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电子版中除涉及商业秘密的报价清单外其他资料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日(节假日顺延)。
投标人应将组成投标文件的函件部分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光盘(如因投标人的光盘录入信息模糊不清晰或错误录入引起的问题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或因投标文件资料造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盖章)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七楼
联 系 人: 温工、叶工 联系电话: 0753-2301308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梅县区公园北路(粤东医院侧)恒发新村9号
联 系 人: 宋工、李工 联系电话: 0753-2593318
日期: 2017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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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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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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