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甲醇汽车运输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5411。
2.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甲醇汽车运输服务招标范围:负责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装置区甲醇灌装站到潜在销售用户厂家指定卸车平台的转运工作,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本项目具体潜在用户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具体内容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至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公路汽车运输,运距预计20公里,拟定运输量450000吨。
2.2项目服务期: 1年(合同执行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危化品运输,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甲醇运输或危险货物运输3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2015年度、2016年度具有甲醇运输业绩,两年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复印件和每份业绩合同的发票复印件(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文件(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准予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投标人曾经开具的11%增值税发票)。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2016年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告,提供经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