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省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经济运行形势分析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推动交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交通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交通部印发了《关于报送交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通知》(交规划发〔2007〕763号),对报告内容、报告报送时间及方式、实施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季度分析报告于季后10日前报部,年度分析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部。为及时准确掌握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及动向,切实履行政府承担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制度》(云政发〔2008〕135号),要求省级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定期对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作分析,并以适当方式报省人民政府参考。为及时准确掌握全省交通经济运行情况及动向,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经济分析工作制度的通知》(交规划发〔2010〕100号)以及省人民政府《云南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制度》(云政发〔2008〕135号)文件,结合云南交通运输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云南省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
计划服务期:1年。
招标范围:公路水路交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撰写,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公路水路交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3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本单位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 6 月23 日至 2017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