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供热首站母管制改造招标公告
2017年6月26日9:00起至2017年6月30日16:00止对供热首站母管制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供热首站母管制改造工程
2.2实施地点:大连甘井子区大连湾新村883号华能大连电厂
2.3招标范围:供热首站母管制改造工程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工程
2.4工 期:2017年9月1日- 2017年10月20日。
2.5资金来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复资金。
2.6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二00五年五月)要求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标准执行第七章的相关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3.2投标人应具有火力发电专业设计资质、并具有设计、供货、安装及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业务范围:承担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火力发电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咨询服务。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方应具有两个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供热技改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且稳定达标运行1年的业绩。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6日9:00起至2017年6月30日16:00止,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6月26日9:00起至2017年7月3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线下购标,请将标书款付款至招标至代理公司账户,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报名公司全称,起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无需递交线上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