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兴国县水土保持局的委托,对 兴国县2017年山水林田湖项目崩岗治理设计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C2017-XG-G011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兴国县2017年山水林田湖项目崩岗治理设计服务(国内服务) 本项目为赣州市2017年度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兴国县崩岗侵蚀劣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永丰片区、鼎龙-城岗片区、江背-良村片区、社富-埠头片区、东村-兴江片区,项目区涉及永丰、鼎龙、江背、社富等24个乡镇,计划共整治崩岗1766处,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967公顷。本采购项目分5个标段,拟定3-5个中标供应商。本采购内容为对该项目进行勘测设计,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预算。要求提供合格的技术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同时提供每处崩岗原状影像资料一份。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等技术规程、规范对项目区实地现场进行调查、勘测,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预算,达到技施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勘察设计费取费费率(%): 控制费率为3%。 1 项 3824000 元
(三)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2星级及以上证书及土地复垦资质,或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自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7月06日(工作日内,每天8:30-12:00;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