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城2017年市政道路工程(萧公大街南延伸段道路及排水)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KC 2017-28
开标时间:2017-07-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招标条件
本平罗县城2017年市政道路工程(萧公大街南延伸段道路及排水)已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科发[2017]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自治区、市补助及银行贷款和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工程北起原前进乡油路,南至永安西路,全长210m,道路红线宽73米,其中:机动车道宽22.5m,两侧绿化隔离带宽各4m,非机动车道宽各5m,两侧人行道各宽3m,两侧绿化带各宽13.25m。配套实施道路、排水、人行道、路灯、桥涵等工程。
地点:平罗县城;
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执行宁建(建)发【2017】33号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实行暗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5日18点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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