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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工业园区环区路东出口路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文件编号:JLTC-17GC5024-1/2一.招标条件本桦甸市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工业园区环区路东出口路工程项目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

 文件编号:JLTC-17GC5024-1/2

一.招标条件
本桦甸市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工业园区环区路东出口路工程项目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2017】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标段划分、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350.321m,新建车行道面积3330㎡。混凝土预制块护坡700m?,浆砌片石护脚475m?,植草防护2670㎡。新建中桥1座(2-20米),桥长40m,交角为90°,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新划标线126.116平方米。环区路东出口路规划道路横断为单幅路形式,具体布置为:0.5m(土路肩)+4.5m(车行道)+4.5m(车行道)+0.5m(土路肩)=10m红线宽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工程地点:桦甸市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工业园区环区路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全过程监理。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4计划工期:2017年7月28日-2017年11月30日,历时125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已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锁定管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配备齐全,项目管理人员具有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总监1人 ,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外埠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入境登记手续后方可投标;投标企业按规定录入“吉林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信息齐全。
3.6中标单位将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地生产的建材产品。
3.7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按废标处理。
3.8 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到2017年6月30日16时00分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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