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经警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GK2330
1.招标条件
本次 一矿经警队维修工程工程已由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 庆油发【2017】6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项目资金来自 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矿经警队维修工程。
2.2项目规模: 室内粉刷3598平方米,地砖894平方米,塑钢窗57樘,白钢门1樘,防盗门40樘,吊顶230平方米,卫生间改造2间及水暖电等配套系统维修。此项目概算投资87.67万元,建设单位为第八采油厂,资金计划文号为庆油发【2017】62号、资金来源已落实,设计图纸及标准已落实,达到招标条件.。
2.3项目建设地点:八厂区域内。
2.4招标金额:人民币 87.67万元( 不含税)。
2.5计划工期: 2017-08-15至 2018-07-30, 35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 合格。
2.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2017GCGK2330的招标文件。
2.8 招标范围: 室内粉刷3598平方米,地砖894平方米,塑钢窗57樘,白钢门1樘,防盗门40樘,吊顶230平方米,卫生间改造2间及水暖电等配套系统维修。。
2.9本项目标段划分: 一矿经警队维修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工程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审查表》为准;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7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6-27 10:00:00至 2017-07-03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