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1、14制粉系统煤粉管弯头防磨改型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543
2.工程概况:
神头第二发电厂#1炉#11、#14制粉系统煤粉管道因磨煤机出力大、运行时间长,防磨工作的技术保障性大大降低。需订购新型高耐磨陶瓷材料与高铬钢管组合的煤粉管弯头,对已经经历次挖贴补的煤粉管弯头进行更换,提高煤粉管道弯头的耐磨水平,延长检修周期。
招标范围:
1)耐磨性能高铬弯头购置40个;
2)拆除#11、#14制粉系统原煤粉弯头,并进行置换新弯头;
3)更换工作根据招标人机组检修情况确定,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投标人充分考虑。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因#1炉检修工期的不确定性,#11、14制粉系统煤粉管弯头防磨改型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检修需求进行供货、改型更换相关工作,投标人需充分考虑。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300MW及以上机组煤粉管道检修及防磨至少2家检修合同业绩,同等条件下在本厂有同等业绩者优先。该项目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由招标方出具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并由甲方出具书面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