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除灰空压机机头大修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557
2. 工程概况:
一期除灰装设6台LS25S-350HAC寿力空压机及配套冷干机系统。目前一期#4、#6空压机运行时间分别为66228、58590小时,超过空压机大修规定的运行时间,需进行机头大修,本项目主要内容是负责完成神头二电厂一期#4、#6除灰空压机机头大修的工作。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完成神头二电厂一期#4、#6除灰空压机机头返厂大修工作(本项目两台空压机机头不能同时拆除进行检修,需逐台轮换拆除进行检修)。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两台机头大修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由于现场不具备拆装检修条件,投标方需拉运返厂进行检修。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与本项目同类型工程(空压机机头大修)不少于5台的成功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空压机及配件销售、维护、保养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