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电除尘器大修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549
2. 工程概况:
神头第二发电厂二期#3电除尘器前四电场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BE型电除尘器。五电场于2013年由浙江菲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改造为移动电极电除尘器。形成4+1(4个常规电场+1个移动极板电场)的除尘方式。目前#3电除尘器经过长周期运行,存在极板、级丝积灰严重,入口气流均布板磨损,1-4电场部分极板变形,阴极小框架焊口开裂,电除尘器下部灰斗焊口开裂,五电场移动极板变形、卡涩,极丝断丝,除尘器运行时二次电压低等问题,不能满足现场生产要求,需进行综合性大修,达到恢复电除尘器性能的效果。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完成神头二电厂#3电除尘器检修工作,主要工作有以下内容:
1、电除尘内部清灰、冲洗;
2、电除尘器1-4电场检修(极板、极丝、阴阳极振打系统等);
3、电除尘器五电场(移动极板、极丝、清灰刷等)大修;
4、电除尘器入口气流均布板、烟道支撑磨损部位更换;
5、电除尘器灰斗检查、加固;
6、电除尘器下部的地沟清理约150m3。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30天完成,从检修开工之日起算起。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工程项目不少于5个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