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光大国际临沭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沭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XLZBLY-2017058
2.2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大琅琳子西村西北。
2.3 招标范围 : 光大国际临沭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安装工程招标范围的界定。
2.4 建筑内容及规模:
一期工程规模500t/d,配置一条500t/d垃圾焚烧线及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5 资金来源:财政补贴及单位自筹。
2.6 合作年限:30年。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能源局颁布的《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2012年版),确保“沂蒙杯”,争创 “泰山杯”;符合原电力部、原国家电力公司、能源局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管理条例的要求。
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原国家电力公司、能源局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
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2.8 工程计划工期 :安装工程总工期约8个月。
2.9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1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3)投标人必须曾经承担或正在建设中小型以上火电厂或垃圾焚烧发电厂安装工程;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