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622M专用传输电路租用项目,招标人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方式选择该项目的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622M专用传输电路租用项目。
2.2 招标范围: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至郑州成城大厦622M专用传输电路和郑州成城大厦至郑州生产调度中心622M专用传输电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项目电路租用地点:(1)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小浪底工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办公楼八楼网络综合机房;(2)郑州成城大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康平路交叉口成城大厦办公楼四楼网络机房;(3)郑州生产调度中心: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8号办公楼八楼网络机房。
2.4 电路开通时限: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具备开通条件,具体开通时间和开通范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者企业分支机构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2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企业分支机构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潜在投标人,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须具有上述许可证)。
3.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企业和其分支机构或有限责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4.1独立法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分支机构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携带分支机构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4.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分支机构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提供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许可证复印件)。
4.4 项目业绩合同。
以上证件须携原件(标注复印件的除外),原件经查验后退还,留存按上述顺序装订的A4纸复印件一份,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5.1.2 纸质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