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CD2017- 0609039
1.招标条件
乡级公路炮沙线炮岭至沙窝店段改建工程监理,已由承德市交通运输局以承交公路【2014】418批准建设。业主为宽城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宽城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乡级公路炮沙线炮岭至沙窝店段改建工程,全长8.197公里。
乡级公路炮沙线炮岭至沙窝店段改建工程,起点炮岭村接省道邦宽线,止点沙窝店接县道安唐线,全长8.197公里,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2.2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833 日历天(2017年9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3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7 年7月20日9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