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普光天然气净化厂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1.2项目概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中国石化普光气田开发及川气东送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3〕92号)和《关于开展中俄原油管道漠河-大庆段工程等1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函》(环办环评函〔2016〕1584号)要求,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1.3项目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土主乡
1.4工 期: 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1.5合同形式: 总价合同
1.6最高限价: 94.24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主要技术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为一般纳税人;
(2)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环境评估、咨询、科研机构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化工石化医药类报告书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曾开展普光天然气净化厂工程环评的机构除外);
(3)具有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能力和技术水平;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1投标申请承诺书
2.2.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
2.2.3资质要求:按照2.1项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和材料。
3.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3.1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7天。
3.2 接受邮件和现场报名。
3.3 邮件报名: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4 现场报名: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中国石化达州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报名。
3.5资格预审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7月3日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