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长春市2017年度国道(G102)京抚公路K1102+100~K1144+550、K1152+697.163~K1189+725.879段养护工程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沥青的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欢迎有该货物供应能力(包括仓储、运输能力、销售资格) 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京抚公路K1102+100~K1144+550段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1米; K1152+697.163~K1189+725.879段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
2.2 招标内容、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包:
合同包 产品
名称 暂定
数量(吨) 计划供货日期 招标范围 供应施工标段 具体桩号 路线长度(公里)
LQ01 橡胶改性沥青 2168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9月30日 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转、保险、货损、环保、质检(化验)、税金、技术及售后服务费用、利润以及考虑风险等的全部费用。 JF01 K1102+100~
K1121+100 19
石油沥青 2024 K1124+100~
K1125+100 1
K1126+900~
K1127+300 0.4
乳化沥青 120 K1143+000~
K1144+550 1.55
JF02 K1152+697.163~K1189+725.879 37.029
注:
(1)以上表中所列采购量为施工图设计数量,投标人填报单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工程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本次招标推荐2名中标人,供应数量按清单平均分配。当其中任意一个中标人不能按时按期提供材料时,将由另一个中标人提供,采用两者价格高的单价,因调整供货地点所增加的费用由违约方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养护工程的投资情况,且有相应的资金垫付能力。
(2) 乳化沥青含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等类型,具体采用何种类型在供货时由招标人确定;橡胶改性沥青采用工厂化橡胶改性沥青。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单价不予调整。
(3)以上产品在供应商所在地直接储存。供应时,由供应商所在地直接运抵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和场。投标人按此原则进行报价。
(4)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转、保险、货损、环保、质检(化验)、税金、技术及售后服务费用、利润以及考虑风险等的全部费用。
(5)具体供货计划由招标人下发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计划及时进行供货。
(6)交货地点: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和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