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号-4号4×325MW超低排放改造后综合评估项目
2) 招标内容:1号-4号4×325MW超低排放改造后综合评估项目
3) 公告网站:国家招标投标网、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完成技术性能评价、环境效果评价、能耗水平评价、设备稳定性评价、经济成本评价等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能力。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段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6)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