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招标编号:0651-171133/04,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2 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需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标段四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一级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3.5 所有产品的制造工艺、所有原材料和产品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或铁路行业的最新标准。对于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总科技【2014】201号)的,必须通过CRCC认证(包括有效期内原铁道部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管理)。
3.6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质量检测报告;制造工厂获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