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UCG1-AZGS-WZCG-2017-071
1.招标条件
本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已由广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本项目所需的 内外涂塑环氧树脂钢管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一共分为新塘站、洪梅站、沙田站、厚街站、虎门火车站、虎门商贸城站六个车站。其中新塘站为高架双岛四线式站台,车站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7.18米。车站站房(站台除外)建筑面积7790 m2。厚街站为地下二层车站,车站主体(站房层、站厅层)建筑面积为40260.8m2,附属建筑面积为8235.6m2,车站总建筑面积合计48496.4m2。虎门火车站,为地下三层车站,车站主体(站房层、站厅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0260.3m2,附属建筑面积为3685.78m2,车站总建筑面积合计23946.08m2。虎门商贸城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主体(站房层、站厅层)建筑面积为14690.6 m2,附属建筑面积为3689 m2,车站总建筑面积合计18379.6m2。洪梅站为高架站,车站站房建筑面积 3864 m2。沙田站为高架站,车站站房建筑面积2835 m2。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6投标人必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通过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