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域噪声治理项目EPC采购招标人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10517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2.2 规模:电厂装有四台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760MW。本项目计划在电厂厂区#5门岗至#4机组锅炉厂房北门处西、北厂界共350米的厂界内侧紧邻厂墙部位进行局部治理。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350米的厂界内侧紧邻厂墙部位的隔声屏障的工艺系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备材料选型及供货、建(构)筑物(含地基处理)的勘察、施工(含所需脚手架等辅助工作)、防腐、验收监测并最终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资质条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业)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起至今,下同)应完成过同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证明;
(4)具有总承包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供货能力,提供已完项目相应采购合同;
(5)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6)履约信誉: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标书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