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柳州市2017年公共绿地护栏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柳发改规划【2017】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柳州市群众绿化所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柳州市群众绿化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内部分道路、公共绿地、桥底绿地。
建设规模:增设护栏路段为柳石路段、荣军路段、屏山大道段、西江路段、桂柳路西段、东环大道段、潭中东路段、桂中大道段、潭中立交桥底、航岭路、南环路、航鹰大道、银桐路;更换护栏路段为柳侯公园、学院路延长线段。共新增护栏长度13286米。
主要建设内容:新增1.2米高度钢制护栏455米、0.8米高度蓝白色钢制护栏964米、0.8米高度绿色钢制护栏上焊白色鸽子装饰铁艺护栏603米、0.6米高度绿色钢制莲花形装饰护栏6321米、0.6米高度绿色及金色钢制护栏1300米、0.4米高度绿色钢制护栏2708米以及3.9米高度柳侯公园内护栏150米。
合同估算价: 约386.76万元
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相应的营业范围,施工企业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注: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指: / 。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26日至 2017 年 6 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