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梅州城区彬芳大道及华南大道市政道路公交站亭改造工程 已由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 7 ] 34、80 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人为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市财政拨款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 改造彬芳大道东山桥至丽都中路段共 10座 公交站亭 ,工程包含拆建公交站亭、拆除绿化带、移除树木、挖补人行道、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它附属设施 ;
2.2 招标范围: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2.3 预算审核造价: 5062186.34 元;
2.4 工程地点: 梅州城区彬芳大道东山桥至丽都中路段 ;
2.5 建设工期: 45 个日历天 ;
2.6 承包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或符合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小型项目负责人 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 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 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2 信誉要求: 自 2016 年 1 2 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 、投标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12 日 18:00 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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