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丙十一路跨石溪河桥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2017-07-04
招标编号:DQZB2017-065
开标时间:2017-07-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6万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造价咨询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丙十一路跨石溪河桥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2.2 服务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5000平方米,在丙十一路与石溪河交汇处新建桥梁一座。桥梁总长108.4米,桥面宽为10米,总铺装面积1084平方米,桥梁类型为斜跨连续桥梁,项目配套建设与桥梁相关的道路路面改造工程。
2.3 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5.7万元。
2.4 造价咨询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2.5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以及具有3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造价咨询1000万以上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8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4日至2017 年0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