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现就营养改善计划加工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
一、概况
1、项目编号:LBGGZY2017-148
5、项目规模: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为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改善计划,对营养餐食材及辅料加工配送劳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承担全县约11万名在校学生营养膳食、由政府采购的原材料验收、检验、净菜加工、分拣切配、计量包装、冷链保鲜、冷链运输及学校食堂的成品生产、餐具清洗消毒及食堂餐厅保洁管理等。配送对象为灵璧县146所中小学,本项目共分成2个标段。
第1标段(西路):朱集乡、娄庄镇等乡镇77所学校食堂的食材加工配送、成品生产、餐具清洗消毒及食堂餐厅保洁。
第2标段(东路):风华学校、实验学校、禅堂乡、冯庙镇等乡镇共69所学校的食堂食材加工配送、成品生产、餐具清洗消毒及食堂餐厅保洁。
每学年配送天数为200天,本项目服务费实行统一定价为1元/人/天(1元/人/天为最高限价),具体学生就餐数量以学校营养餐(午餐)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6、采购类别:服务
7、标段划分:预审文件采用1个标段,预审通过后,两个标段皆可投标。
8、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二、企业资格要求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资质: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净菜加工配送生产企业。
2.2具有检验员、营养师各一名,并具备检验员证书、营养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有健全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稳定。
2.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4所加工配送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可。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企业证书等齐全。
2.5配送企业需具有从事食品经营一年半以上(含一年半)的相关管理经验及食品仓储、加工生产、冷链保鲜、冷链配运、良好的财务、专业的技术等履行合同能力。
2.6法人具有工作社会固定场所、资金、资信状况良好及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以往的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2.7具有完整的经营管理方案、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食品安全检测验收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方案、加工安全、加工标准、消防及意外突发情况处理方案。无消防、安全的不良记录。
2.8为了加强监管,加工配送企业须在灵城镇或开发区设有专业加工配送中心。配送中心规模必须不少于4000㎡厂房和1500m?的冷库(厂房可以是自有或租赁,自有的应有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冷库为自有、租赁或在建的,在建的必须提供设备供货合同原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2.9加工配送中心须有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所有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如下相关资质原件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资格预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厂房及冷库所需证明(原件);检验员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注: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原件备查验。)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6 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