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名称: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承包商生活区复垦土方平整施工
招标工作范围包括神华新疆煤68万吨/年基新材料项目承包商生活区遗留垃圾清理外运及现存放的土方进行摊平。承包商生活区留存约25万立方米土方,土方摊平范围西至拉煤路东侧,北、东、南分别至排洪沟边缘。土方摊平依据现有地势推平。土方摊平厚度依据现有土方量进行平均摊平,不做标高要求。摊平土方内不得含有各种垃圾、混凝土块等影响植被生长的异物。
承包商根据现场实地勘察后制定施工方案。承包人的工作还包括为保证施工安全和顺利施工所采取的措施。
3、工程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期要求:
合同实际工期为3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资质包三级(含)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6)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7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上午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
(4)购标方式:仅接受网上购标。
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或利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
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注: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因上述报名材料未提交齐全而不能获得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负。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