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实验楼高压柜、低压柜、配电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实验楼高压柜、低压柜、配电箱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实验楼高压柜、低压柜、配电箱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单位为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人)为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实验楼高压柜、低压柜、配
电箱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南山新区
2.3 建筑规模:高压柜11 台,配电箱112台,低压柜25 台﹑消防柜4台。
2.4 结构类型: /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设备供货期:按甲方要求进场,应满足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石河子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实验楼高压柜、低压柜、配电箱设备采购、制作、修补洞费用、指导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人员培训和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经销商,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3C认证证书(GGD)、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型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3C认证证书(GGD)、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型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厂家授权书、厂家资质复印件。(以上均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4. 评标办法 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
6.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年 7 月 4 日下午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